
实验记录书写规范及要求
实验记录是指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真实结果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科技人员在科研实验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下列要求和规范认真做好实验记录。
一、实验记录书写规范
实验记录应遵循原始、及时、系统、完整、客观的原则,实验结果、图表和照片均应直接记录或订在实验记录本中。不得伪造编造数据,不得写“回忆性”记录。
1. 实验记录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彩色笔书写;保证字迹工整,内容清楚、页面整洁。
2. 实验记录必须使用中文记录,不得用外文或中外文混记,不得使用自造字和非规范简化字。常用的外文缩写(包括试剂名称)必须符合规范并已得到公认,首次出现时必须用中文加以注释。
3. 实验记录使用专用术语必须规范,计量单位要采取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字的取舍应当根据实验的要求而定,位数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取舍。
4. 实验记录本不得擅自撕页、挖补、涂改,数据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增减;保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确因写错必须修改的,应当注明修改内容,在需要修改处画一斜线,不得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的记录能够辨认,并且由修改人签字。
二、实验记录内容
实验记录的内容通常包括实验名称、实验人员、实验时间、实验方法、实验材料、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及结果分析等内容。
1. 实验名称:首次实验记录必须注明课题名称,每个实验开始必须注明实验名称。
2. 实验时间:每次实验必须在记录纸的右上角或左上角按照年-月-日顺序记录实验日期和时间。对于环境条件敏感的实验,要详细记录实验当天的天气情况和实验室微小气候。
3. 实验方法:常规实验方法应当在首次实验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创新实验方法必须详细记录步骤和细节。
4. 实验材料:要详细记录实验所采用的仪器设备名称及其度量精度,实验动物种属及其来源,主要试剂的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批号。自制试剂要在首次记录中详细说明配制方法和配制时间。实验材料如有变化,必须在相应实验记录中加以说明。
5. 实验结果:要准确记录定量观察指标的实验数据和定性观察指标的实验变化。不能只记录符合主观想象的内容和自认为成功的实验。即便是阴性结果,也必须保留。
6. 结果分析:每次实验结果要做明确的文字小结,图片和照片要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对于实验结果与预期结果不相符的,要详细记录并分析原因。
三、注意事项
1. 原始数据(包括照片)应及时转存,不要保留在公共计算机里。
2. 研究生课题完成后或全部实验完成后,将实验记录本移交实验室存档。
3. 工作调动或不参加本项课题研究时,应将实验记录本及时上交课题负责人,课题完成后全部实验记录移交实验室存档。研究生可以复印其原始记录作为今后研究工作的参考。
4. 课题外部协作部分的实验记录,视产权归属情况进行相关移交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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