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科室:
新乡市为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2.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4.所属领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所属产业领域有国家许可或者资质要求的,应当取得证书,属于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应当有环保合格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按要求编写《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按照“新乡市XXX(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
4.所有材料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依托单位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单位名称2021年”),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春磊0373-4404220
邮箱:xyyfykyk@vip.126.com
报送地点:科研与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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