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方案》(校字〔2023〕47号),现开展学校第十四批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校各研究生教学单位、附属医院、与我校有稳定研究生培养合作关系的校外联合培养基地等。
二、导师类型
遴选的硕士生导师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
三、遴选原则
(一)坚持师德与业务、教学与科研全面考察的原则。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按需设岗、择优聘任。
(三)导师遴选按照学科专业进行,导师资格申报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的学科专业相一致。
四、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
按照《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方案》(附件1)执行。
五、材料报送
提交时间:2024年9月10日之前
提交材料要求:
1. 《新乡医学院第十四批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表》(附件2)
2. 《新乡医学院第十四批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3)
3. 支撑材料(按照支撑材料目录顺序排序整合成PDF版本)(附件4)
纸质版: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打印,签字完整。
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5发送至yjsglbgs@126.com,命名方式:姓名+二级学科+联系方式。
六、其它事项
(一)凡经查实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现象或所填写的内容不实的,本人当年的申请资格无效。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所在单位,需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且能按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完成培养工作。对科研课题级别高或科研经费充足的申请人,在获得导师资格后将优先安排招生。
联 系 人:崔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4402882,4402468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