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配镜服务商遴选。
二、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介绍:视光配镜是眼屈光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方便患者配镜,提供更加优质的配镜服务,现公开遴选眼科配镜服务商,租赁经营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门诊视光配镜室(约10㎡)。
2、租赁期限:两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三、对服务商的要求
1、必须是视光公司或眼镜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有验光配镜;
2、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必须有与10家以上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验光配镜工作的成功经验;
4、必须能够向眼科配镜室提供全套的验光配镜设备、眼科屈光不正病人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矫正镜片及配镜配件,及时供货,不能影响眼科工作,能够满足眼病患者的不同需求。提供的验光配镜仪器设备及物品可供眼科免费使用;
5、提供的各种配件的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6、具有眼科技术人员及眼视光专业人员,满足眼科及眼视光专业工作需要;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
8、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事业发展部(18号楼);
3、联系人及电话:宋鹏翀 0373-4402843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项目报名表(点击下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
3、法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参加服务商遴选的被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简介及业绩介绍;
6、眼镜质量体系认证;
7、售后服务承诺(包含保修时间,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等);
8、近三年无违法违纪承诺书;
六、发布公告媒体
1、本次采购公告仅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招标采购-医疗事业发展部》通知公告栏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项目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