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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评价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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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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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医院管理评价奖罚办法[/center]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厅今年在全省开展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护理质量,改善就诊环境,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成立了医院管理评价领导小组,对照省厅下发的《河南省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将任务分解到各小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组组长要积极对待、认真监管、主抓到位,严格保证在医院管理评价活动中做好各项准备。
本次医院评价活动将影响到医院的整体发展,我院要做到全员重视,对在管理评价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评价工作中消极应付、影响医院整体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经研究,具体奖罚办法如下:
一、医院评价成绩进入前三名,特别是专业组考评成绩进入前三名,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或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专业组考评成绩取得第一名,奖励相关责任科室1000元现金;取得第二名,奖励相关责任科室800元现金;取得第三名,奖励相关责任科室500元现金)
二、医院考评成绩未进入前三名,特别是各专业组评价结果未进入前三名,根据检查反馈情况,对失分项目的相关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对失分项目责任科室以每扣1分处以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降职、停职检查处理)
三、待医院管理评价活动结束后,医院要开展表彰大会,不仅以最后评价专家组的评价成绩为准,还要根据医院组织三个阶段的自查情况,对积极自查整改、表现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医院给予通报表彰和现金奖励。对在评价工作中消极应付、没有积极组织自查整改以至影响医院整体成绩的科室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现金罚款,并取消在院各项评先资格。
二○○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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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
时间:2005-11-10 11: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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