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确保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对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的考核作如下规定。
〖
博士后工作站规章制度
〗 作者: 阅读: 879次
|
为了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确保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对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的考核作如下规定。
一、签订科研工作协议
1、博士入站后,要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科研工作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课题及主要内容、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及要达到的目标、双方的责任、义务等。科研工作协议书将作为对博士后进行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2、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由工作站提供样表,博士后所在单位应在博士入站后,根据每位博士的具体情况,及时同博士本人协商确定协议书内容,并报医院博管办审定。
3、协议书在批准该博士入站的批文下达后的两周内签订,并报医院博管办备案。
二、前期考核
1、博士入站两个月内完成课题的前期调研和开题论证工作。开题论证由博士后所在单位组织,主要由博士后导师和医院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一般通过答辩等方式进行。开题论证结果是前期考核的主要依据,根据该结果确定是否可以开题。
2、第一次开题论证未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内再次组织开题论证,如仍不能通过开题论证者,将视为前期考核不合格,工作站劝其退站。
三、阶段考核
1、研究工作正式开展后,博士后每季度要向所在单位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博士后所在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阶段考核,成立专门的专家考核组,对博士后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论,并报医院博管办备案。
2、博士入站一年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中期考核,听取博士后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和下步研究工作计划,形成考核结论。
3、每次考核,博士后本人都要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博士后阶段考核表》的有关内容,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汇报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研究思路和工作内容。
四、期满出站考核
1、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完成所确定的科研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可向工作站提出出站申请。工作站、流动站双方共同组织专家采取答辩等形式,进行期满出站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2、工作站汇总博士后各阶段的考核意见,结合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的考核情况,形成综合的考核结论,并提出出站意见,报医院博士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其它考核
1、工作站和所在单位要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情况、职业道德等进行认真考核,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奖励,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博士后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离开工作单位,都要告知基层单位领导或课题组成员;一周以内的要向博士后导师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说明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单位;一周以上的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向工作站汇报,经工作站允许后方可离开。博士后回单位上班后,要及时销假。对博士后劳动纪律的考核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并做好考核记录,作为出站综合考核结论的重要内容之一。
|
|
|
|
| 新闻来源:
时间:2007-1-19 22:05:29 |
|
|
| |
|
|